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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与社会各界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计划和措施,推动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业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服务地方(济南)工作,促进校地、校企合作项目的开展。

2.负责学校省部共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工作的落实。

3.加强对外联络,开拓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渠道,积极争取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学校的支持,积极筹措办学资源。做好学校与地方开展的各类项目的跟踪、协调、评估和考核工作。

4.组织、协调各级校友会建设,加强校友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同海内外校友的广泛联系,完善校友信息化平台和校友会、基金会网站管理。

5.对学校校友活动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协助各学院、部门开展校友活动;做好校友来访的有关接待、服务工作。

6.行使济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职能,募集、管理教育发展基金;做好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校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管理和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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