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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出席济南律师学院名誉院长聘任仪式
发布日期:2020-11-19    来源:政法学院     阅览:

11月8日下午,济南律师学院名誉院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思维及法治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在济南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陈金钊教授,正式受聘担任济南律师学院名誉院长、济南大学客座教授。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其军为陈金钊教授颁发济南律师学院名誉院长聘书,济南大学副校长刘宗明为陈金钊教授颁发济南大学客座教授聘书。济南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盛连武、四级调研员庄胥亮,济南市律协会长耿国玉、副会长张慧,学校政法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聘任仪式上,刘宗明副校长介绍了济南大学的相关情况,高度评价了陈金钊教授在其研究领域的贡献和成就。刘宗明副校长表示,陈金钊教授受聘济南大学客座教授,是我校人才引进重要举措,也将推动我校政法学院和济南律师学院的创新与发展。陈金钊教授担任济南律师学院的名誉院长,是济南大学、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为加强济南律师学院建设的共同决定,是进一步加强济南律师学院师资储备、提高济南律师学院学术水平、增进济南律师学院对外交流的重要举措,将会为济南律师学院带来更先进的理念,助力济南律师学院发展迈向新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聘任仪式结束后,陈金钊教授为青训营二期学员及现场300余名律师作了《法治思维及法治能力提升》的专题讲座。讲座中陈金钊教授分享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详细阐述了律师思维、法律方法、体系思维及法律解释规则等四方面的内容,提出了“法律思维要向律师一样思考,律师要利用法律进行思考”的理念,进一步开拓了济南市律师法律思维和办案思路,引发了律师学员和我校研究生的深入思考与探讨。

陈金钊教授自1983年起从教至今已30余年,曾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并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威海)法律系主任、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等职务,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瑞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荣誉称号。陈金钊教授主要讲授《法律方法论》《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课程,学术旨趣在于研究出能够为中国法治服务的法律方法论体系;在理论和经验的交融中寻找解决法律问题的实践智慧,创建有中国问题意识旨在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律解释学派,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1990年至今,累计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60余篇,并出版《法律方法论研究》等30余部。

撰稿人:关兆曦、马思源  编辑:张伟  编审:贾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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